现在开讲了哈。这次跟大家交流基督教新教中的一个很有影响力的神学体系:加尔文主义。加尔文的神学在世界近代史中都是非常有影响力的思想。加尔文通过他的辛勤著述,以及他在日内瓦的实践和对新教人才的培养,将一种非常具有革命性的神学由欧洲传播到北美,最终影响到今天的中国教会。今天的许多中国基督徒,都把加尔文主义视为基督教教义最纯正的表达。
我本人不是加尔文主义者,但因为加尔文主义在中国基督教中是个庞然大物,以至于即使想与它保持距离的人,也会对它略知一二。所以我就凭这点一知半解来给大家摆段龙门阵。当然,在讲解过程中,我尽量以一种同情式理解的态度来介绍它的理念,特别是那些不受欢迎但的确很有正面影响力的信条。希望能帮助大家理解到,为什么这些看上去很不得人心的教义反而推动了加尔文主义者以一种积极的方式来影响人类文明。
一、从加尔文主义到资本主义:加尔文主义对于现代经济的影响
首先我们来讨论一下加尔文主义对现代资本主义的影响。许多人可能看过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意识到新教伦理对于现代资本主义的影响。但大家可能都不太理解从一种形而上的教义到一种特定的现实之间的转换过程是如何完成的。所以我这里首先展示从理念到具体形态这一系列中间环节。
关于现代资本主义,不同的思想家会有不同的定义。我们大家都学过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哈。基本上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的定义就是:「一种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以赚取剩余价值为目的的生产方式。」马克思主义的这个定义反映出,在他们看来,资本家与其他那些利欲熏心的人没有区别,都以内心的贪婪为驱动,只是条件和手段不同而已。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过当时某个期刊上的话说: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但是,德国的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不赞成马克思主义或左翼文人对资本主义的这种脸谱化的道德审判。他认为,虽然资本家的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但他的动机却不是出于贪欲。「对财富的贪欲,根本就不等同于资本主义,更不是资本主义的精神。倒不如说,资本主义更多地是对这种非理性欲望的一种抑制或至少是一种理性的缓解。」他在比较了欧洲新教徒和天主教徒的职业选择和表现后认为,要理解不同宗教徒在表象上的差异,应该深入理解各人宗教背景对其思维和心理的影响,而不能将暂时的外在政治历史处境作为影响其行为的主要原因。他断言,新教徒,特别是信奉加尔文主义的改革宗信徒,之所以要比其他人在职场和商场上更加成功,乃是受其宗教精神的驱动所致。
我赞成他的这个观点。但韦伯是一位社会学家。他虽然揭示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的因果关系,但并没有具体地描述新教伦理到底是如何产生出资本主义精神的。所以我这次着重探讨从加尔文主义到资本主义精神由此及彼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加尔文主义中的预定论对于资本主义的影响。
1,加尔文的「荣耀神学」
在宗教改革历史上,加尔文属于第二代的改革家。马丁·路德是第一代。虽然这两位神学家都是宗教改革的主要推动者。但两个人的工作很不一样的。马丁路德的工作是突破中世纪天主教的神学藩篱,恢复耶稣基督在神人关系中的中心地位。路德以耶稣基督的受难和救赎为中心来阐释他心目中的上帝,所以他把自己的神学称为「十字架神学」。而加尔文的工作则是要最大限度地彰显神的荣耀,确立神对宇宙的独尊地位,以及世人在这个由神掌控的宇宙秩序中所处的地位和扮演的角色。我们可以把加尔文的神学称为「荣耀神学」。因为在他的神学思想和著作中,神的荣耀是他唯一关心的课题。他的整个神学都是围绕着确立和彰显神的荣耀而建构起来的。
所以加尔文不怎么谈神的爱,而且他理解的上帝之爱也不是对所有人的爱,而只是对选民的爱。他更多地是谈神的荣耀。他把荣耀看成是神一切作为的核心目的。神为什么要创造世界呢?目的就是要彰显他自己的荣耀。人在这世上应尽的责任是什么呢?就是以自己的敬虔来荣耀神。人犯罪堕落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呢?就是不去荣耀神,反而千方百计地要荣耀自己。用加尔文自己的话就是:
我们所有的感官都败坏了,因此便邪恶地窃取神的荣耀。
人若没有荣耀神的热忱,也就没有正直的主要部份;而一切没有被圣灵所重生的人都没有这热忱。
2,「双重预定论」对信徒精神的激励性影响
加尔文对罪的论述基本上还属于老生常谈的范畴。别的神学家也会象他这么说,以此来强调神对人的拯救之恩。而恰恰是到了要讲神的恩典这一部分的时候,加尔文的观点就显得比较另类和极端了。他虽然承认耶稣的受难是上帝拯救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他认为,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行动并不是针对全人类的,而只是针对上帝预定的选民的。至于非选民,他们不仅不会接受耶稣的救赎,而且实际上他们是被上帝预定要抛弃的。用加尔文自己的话说就是:「神在他永恒的拣选中预定一些人蒙救恩,也预定其它人受灭亡。」所以表面上看,他们是出于自己的意志而拒绝了耶稣,实际上却是在上帝的操控下才做出这一选择的。而上帝拣选一部分人、抛弃另一部分人的目的就是为了彰显自己的荣耀。
这个理论就是加尔文主义中最著名也是最富争议的「双重预定论」。它其实要比「信耶稣上天堂,不信耶稣下地狱」的口号还要可怕。「信耶稣上天堂,不信耶稣下地狱」这个口号已经很招人厌恶了,但它好歹还承认人在上帝面前有选择的自由和能力,天堂地狱想去哪儿去哪儿。但预定论根本不承认人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和能力,直接把人说成是神的木偶。你觉得你是自主的,实际上你是被操控的。上帝不要你,你听到福音都不会信。不是你不想信,而是上帝不让你信。你可以想象一下,当中世纪那些生下来就受洗、自觉死后笃定上天堂的天主教徒听到加尔文宣布说:他们中有些人再怎么老实本份也是地狱的燃料时,会有何反应?加尔文在日内瓦遭人痛恨,不是没有原因的。
虽然预定论很不得人心,但我这里必须要指出,恰恰是这个富有争议性的预定论,孕育出了我们所谓的资本主义精神。它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呢?我拿预定论跟宿命论做个比较,可能就比较好理解了。
宿命论与预定论表面上差不多,二者都认为,人一生的命运都被操控在某个外部力量手中,人是无能为力的。其实宿命论在古代各个文明中都有所体现。比如在古希腊神话里,命运这个东西是连神都没办法预知和控制的。中国的宿命论就更发达了,佛道里都有这个东西,还都深入人心。但宿命论所强调的是命运的无常,人是受一个盲目的、随机的力量摆布的。仿佛天上掉下的一块陨石,砸到谁算谁。而预定论强调的不是命运的无常,而是神对选民的保守。神不是一个盲目的、任性的力量,而是一个意志主体。他做事是有目的有计划的。既然神为了他的荣耀而拣选了一部分人作为他的选民。那么从逻辑上讲,他肯定不会象对待弃民那样对待选民。既然他定意不顾弃民的表现而抛弃他们,那么他也不会轻易改变对选民的眷顾和护佑。所以加尔文主义有一个基本的信条是:「圣徒永蒙保守」。一般人谈预定论,都主要关注上帝对人的抛弃。实际上,「圣徒永蒙保守」才是预定论所要传达的核心信息。从这个信条可以看出,预定论就仿佛是一把双刃剑。对于一部分人是诅咒;而对另一部分人却是祝福。宿命论让人陷入颓废绝望。而那些相信自己蒙神拣选的人,却不会在困难和危机面前灰心沮丧,反而有可能激发他内在的斗志和进取精神,把阻碍看成是证明自己蒙神拣选的机遇。
3,预定论将工作变成圣职
预定论的价值不仅在于它能激发信徒的勇气和进取精神。关键还在于:它为一种责任伦理奠定了基础。既然神呼召选民的目的是要彰显神自己的荣耀。那么选民在被拣选的同时也被赋予一种责任,他必须要借助相应的行为来证明自己的选民身份。其他宗教或准宗教中也有类似的理论,比如伊斯兰教里把人群分为穆斯林和卡菲尔,还有共产主义中的先锋队理论等。但问题在于,其他宗教的信徒往往借助苦行或军功来证明他们的选民身份,而加尔文主义的基督徒却是在当时社会所嫌弃的职场和商场中来抒发自己的宗教热忱。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里我要岔开话题,先谈一下宗教对于社会职业的赋值功能。如果我们通观人类历史,就会发现。在一切人类社会中,社会成员所占据的地位和享有的利益,其实是由他的职业决定的。而职业在一个社会中所具有的价值,是由宗教或准宗教给定的。许多宗教都把祭祀和战争看成是最神圣、最有价值的事业,所以宗教和政治领域要比其他领域更有利可图,也更能吸引那些最有条件、最有野心、最聪明的人往里面钻。相比之下,那些为社会提供生活资料和感官娱乐的工作,比如种地、打工、经商、演艺等,就成为下九流的行当。是人迫于生计才不得不去做的事情。印度教的种姓制度、儒教的士农工商四民等级,都反映出古代社会以职业来定贵贱的思维习惯。
新教改革导致的一个后果就是,它破除了以职业来划分社会等级的观念。根据新教的因信称义理论,所有的人天生就是罪人,人根本没有力量摆脱先天的罪性。只能靠着神的怜悯才能进天堂。由于因信称义强调人与神之间的唯一联系管道是信仰而不是行为,所以在新教徒那里,所有的行为都失去了特殊的意义。哪怕你是牧师,你都没有办法证明,你的知识和身份会使你比别人更轻松地进入天堂。与此同时,即使你是个淘大粪的,你也可以相信自己会比那些不信神的名流大款更蒙神的祝福。
加尔文不仅指出信仰面前人人平等,他还进一步指出,人的工作岗位就是神与人契合的地方。按照预定论的观点,选民从事一项职业不是偶然的,而是神的计划的一部分。神要他在这个位置上做出一番事业,以此来彰显出神的荣耀。从这个角度看,你做什么工作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得干出成绩来,只有成绩才能证明你是选民。所以加尔文说:
如果人知道他的工作是神交付他的,大家必能以忍耐克服所遭遇的一切困难、不幸、失败和忧愁。如果我们顺服神的呼召,我们将得着特殊的安慰,因为只有我们顺从自己所得的呼召,才能体会到:无论什么工作在上帝心目中都是有价值和重要的,也没有所谓卑贱的工作。
这句话就生动表达出加尔文主义与众不同的职业观,它与传统的那种圣俗两分的职业观做了彻底的决裂。在其他宗教那里,工作是工作,祭坛是祭坛。工作只能维持肉体,宗教才能超凡脱俗。但在加尔文这里,工作岗位本身就是祭坛。上帝呼召你在这个位置上显明他的荣耀。你在这里把自己摆上,成为上帝悦纳的、纯洁的活祭。
加尔文主义把所有的工作都变成了圣职,将「人人皆祭司」的新教口号落实到每个人的实际生活中。使得整个社会的能量得到了充分的释放。现在那些有抱负、有潜能的人不必去挤独木桥了。那些渴望敬拜神的信徒也不必非要去当祭司不可了。他们都可以在各个行业中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位置,都可以用同样的宗教热忱来把自己献给上帝。
所以受过新教伦理熏陶的人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职业观和责任感。在一个经济自由的环境里,新教徒狂热的工作精神往往会对其他人产生辗压。许多人以为高利润高工资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其实不是这样的。在一个低层次的经济状态中,高工资可能会吸引人去工作,并带动 GDP 的成长。但这种简单的投入并不能刺激员工始终以旺盛而专注的态度来做好本职工作,所以到一定程度他就不干了。正如韦伯所观察到的:人虽然喜欢钱,但更喜欢不劳而获。没有受过新教伦理熏陶的人,他是以每天的消费额来计算工作量的,宁可少干活也不愿多挣钱。只有新教背景的人才会有忘我的工作激情和专注的工作态度。
加尔文主义的职业观也是对某些湮没已久的圣经真理的复苏。我觉得圣经与其他宗教经典的一个重要差异就是:圣经中包含着对劳动价值的肯定。古代文明的一个基本价值观就是鄙视劳动,所以其他宗教或准宗教的典范人物都不是劳动者,而是祭司、武士或者贵族。而圣经中肯定的许多信仰典范都是劳动者。特别是,圣经启示给我们的上帝就是一位善于创造、辛勤劳作的神。耶稣说:「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其他宗教把受人服侍当成成功的标志,而圣经教导我们:「要安静作工,自食其力。」保罗是伟大的使徒和巡回布道家。但他最骄傲的事情是,无论在什么地方,他都是靠打工来养活自己,不靠教会供养。由于受异教价值观的影响,圣经里这些美好的教训和榜样,在天主教里没有得到很好的继承和发扬。是回到圣经的宗教改革才使得圣经中的这些属灵的珍珠再现光辉。
总之,预定论之所以能够为现代资本主义注入活力,主要原因在于它能够生发出责任伦理,而这套责任伦理通过与其他教义的结合,激励人以饱满的热情和责任感来投身于自己从事的具体工作中,从而使得其他宗教教义无能释放的潜能得以充分释放出来,最终建构起一个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相适应的经济模式,带动整个社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狂奔。当然,现在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已经陷于停滞。除了经济总量的基数高这个原因外,你看看人家现在养了多少闲人?再去调查一下这些闲人都持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和信仰背景,就可以知道为嘛资本主义风光不再。
二、从消极顺服到积极抗争:加尔文主义对于现代政治的影响
大致讲完了加尔文主义的预定论对早期资本主义的影响。我们再来看这一神学对现代政治的影响。
1,「唯独圣经」让基督徒怯于反抗
要谈加尔文主义对政治的影响,我们首先要了解圣经和当时的处境对于这些宗教改革家的影响。新教改革的一个口号就是「唯独圣经」,以圣经作为规范信徒思想和实践的唯一权威。它的释经基本上是字面解经,相信上帝的话是清楚地写在纸面上的。所以新教徒可以说是基督徒中间的原教旨主义者。只不过由于我们的经典跟伊斯兰教的经典不一样,所以我们的表现也跟他们不一样。他们的极端表现是杀人,我们的极端表现是舍己救人。
话说回来,新教徒的这个独尊圣经的立场也等于给自己挖了一个很大的坑。因为圣经本身的内容比较庞杂,针对同一问题的教导也不尽一致,甚至是有矛盾的。比如在如何对待统治者这个问题上,圣经给出的原则是含糊而矛盾的。既有要求你顺服的,也有鼓励你抗争的。但主基调是要求你顺服。特别是在新约的罗马书十三章,更是把顺服掌权者提升为信徒的宗教义务。强调一切掌权者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罗 13:2)
宗教改革家都把圣经作为自己的理论武器。当然也都从原则上肯定「顺服掌权者」的教义。但问题是,他们自己就是抗拒掌权者的叛乱分子,个个都有资格上火刑柱的。如果他们真的相信抗拒掌权者就等于抗拒神,他们干嘛要提着脑袋干革命?所以他们的政治观点往往会比较纠结。从原则出发,他们必须高调肯定圣经中的一切教训,包括「顺服掌权者」。但他们的行为证明,他们心里不可能真正认同那种无条件顺服掌权者的教条。所以他们在讲原则的同时,也会千方百计地在里面加入但书,来证明某些情况下的反叛行动是正当合法的。作为「说话暧昧的大师」,加尔文的政治观点就体现出这种心口不一的矛盾性。我们现在就来看他如何完成由主张消极顺服到鼓吹积极反抗这个华丽大转身的。
2,加尔文在反抗与顺服之间的立场摇摆
加尔文对政治问题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基督教要义》的最后一章「政府」中。在这一章,他的主基调其实与其他神学家没太大区别,就是强调人民对政府的顺服责任。他引用了《圣经·罗马书》第13章中保罗的讲述,强调「属世的权柄是神的呼召。这呼召在神面前不但是圣洁,以及合乎神的真道,这呼召在一般人之间是最圣洁,以及最尊荣的呼召。」
加尔文不仅强调,世间的一切权柄都来自神的护理和预定,他还特别认为,那些不公正的和专横的统治者是神亲自兴起的,目的是为了惩罚百姓的恶行。所以既使统治者非常的邪恶,但只要他能有效地行使权力,他就拥有属神的权柄,人民就应该象敬畏最善良的君主一样敬畏他。
但是,作为一个被天主教绝罚了的「异端」,作为一个为达目的什么手段都敢使的神学家,加尔文肯定不是什么安分守己的人了。所以加尔文虽然在原则上强调了人民对统治者的顺服义务,但他在论证这一理论的过程中,还是强调:我们不能为了顺服统治者而离弃了对神自己的顺服。由此他也暗示:在某些例外情况下,推翻暴虐的统治者是正当合法的。
首先,他引用圣经指出:在某些时候,神会兴起他的仆人来拯救百姓;或者用外邦人来惩罚自己子民的悖逆或亵渎。但这种说法其实跟斯大林的话差不多:「胜利者是不该受谴责的。」虽然你不应造反,但如果你赢了,我也没话说。
他在《基督教要义》中提到的另一个例外就比较有意义了。他注意到,在古代还有当时的某些国家中,有些职位就是专门为了约束君主而设置的。比如斯巴达的五人团、罗马的保民官、法国的三级会议等。他引用这些例子论证,担任这些职位的官员不仅应该反抗君王暴力、放荡的行为,而且如果他们不这样做的话,反而是邪恶的背叛,是辜负了神交付他们的职分。
他讲的这第二个例外情况要比第一个有意义多了。这意义体现在两方面:首先,他确认了,政府中有一类官员,他们对人民负有特殊的责任,以至于保护人民的义务要高于顺服君主的义务。其次,他把历史和法学的元素引入到政治神学中来,而不是局限于在圣经中寻找有用的资源。这种灵活性给了追随者很大的启示,鼓励他们扩大视野,引用一些新的资源来证明反抗的正当性。
加尔文提出的这两种例外情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反抗的权利。但它还是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就第一种例外情况来说,它与人民必须无条件顺服掌权者的原则是自相矛盾的。而第二种例外情况,它把合法反抗统治者的权利仅仅授予个别民选官员,依然否定了无权者反抗暴政的权利。如果加尔文只在这两种情况下才承认人民的反抗权,那么他的政治理论就没什么可以看的了。毕竟他说的这些话,其他人也都说过。但加尔文之所以深刻影响了近代政治,不是靠上面这些道貌岸然的废话,而是因为他在 16 世纪 50 年代提出了一种圣约理论。虽然这一理论并不是直接讨论政治问题的,但通过对上帝律法的讨论,加尔文间接论证了人民反抗的正当性,并且把反抗权授予给了每一个无权者。我下面就来说这第三种理论。
3,圣约理论肯定了人民反抗的合法性
路德和加尔文都提出过自己的圣约理论,但两个人的论述重点有所不同。路德主要是依据新约来阐述他的圣约理论,强调圣约对人的拯救之功。但加尔文是从旧约的角度来看新约的,强调旧约与新约之间的历史连续性。在他看来:「神与众族长所立的约在实质上和与我们所立的约完全一致。其差别在于立约的方式。」所以加尔文不把新约看成是对旧约的代替,而是将其视为对旧约的坚固和确认。而旧约的本质,或者说,包括新约在内的一切圣约的目的,就是人对十诫的顺服。加尔文在他的《基督教要义》中专门辟出一章来逐条解释十诫。对他来说,十诫就是一切道德律的总纲,普遍永恒有效。加尔文说:「神所给我们这完美义行的准则,永远都不会失效。」十诫构成了体现上帝与人圣约关系的核心内容,也是基督徒作为上帝的约民必须遵循的最高法。
通过把十诫作为圣约关系的核心内容,加尔文的圣约理论实际上就为欧洲政治理论的转型提供了有力的支点。在古代社会里,政治理论基本上都是围绕着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互动关系来展开论述的。但是,只要你采用这种二元视角,对统治者的顺服必然是第一义的,是神圣的;而制约和反抗的力量必然是软弱无力,处境尴尬的。而通过把十诫作为同时强加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义务,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身份鸿沟就被抹平了,大家都以约民的身份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并且为了共同体的福祉,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对暴君的反抗也就不再需要以某个特殊身份为前提了,它甚至不是无权者的权利,而是每一个约民都必须对上帝承担的宗教义务。正如苏格兰的改革宗领袖诺克斯所说:「不仅行政长官,而且还有民众,都受他们对神的誓言约束。」他坚持认为,对偶像崇拜及暴政的惩罚权力不仅是赋予国王和主要统治者的,它事实上是赋予全体民众的神圣责任。这项责任同等地落在「每一个受神命的人的头上」。嗯,没有煽动家,就没有革命。
4,胡格诺教派为现代政治理论奠基
所以到了 16 世纪的 50 年代,关于被统治者可不可以反抗统治者的问题,基本上在第一代加尔文主义者那里得到了解决。但他们坚持认为,只有那些以维护宗教的纯正和统一为目的的反抗才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到了 70 年代之后,随着信奉加尔文神学的法国胡格诺教派遭到迫害和杀戮,法国的加尔文主义者对问题有了进一步的思考和阐述。
当时法国的胡格诺教派遭到天主教君主的武力镇压。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建构一个比早期的反抗义务说更具建设性、且更少宗派色彩的反抗理论,以使他们的反抗行动能够获得广泛的同情和支持。而他们在为自己的反抗行动找理由时,所采取的态度与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中表现出的态度基本类似: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加尔文可以用斯巴达人和罗马人这些异教徒的实践来证明造反有理,他们也就可以用天主教的经院哲学和立宪主义理论来证明同样的观点。为了帮助大家理解天主教徒在多大程度上帮了新教造反派的忙,我这里简单说一下文艺复兴时期的经院哲学家们都提出过哪些富有启性性的政治观点。
经院哲学是 12 世纪时随着对亚里士多德哲学的重新发现而逐渐发展起来的。由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是以希腊的城邦世界和理想为背景建立起来的。所以他的思想与最早开始文艺复兴的意大利城市共和国的人文学者们很投缘。经院哲学家们的政治信仰和理想基本上就是城市的政治独立和共和自治,不受教皇和专制君主的控制。他们把罗马的共和时代而不是皇帝时代视为罗马的黄金时代。这种对共和制的偏爱使得他们必然要思考这么一个问题:为什么共和制在面对专制君主的挑战时都不堪一击?如何才能维护共和国的长治久安?根据亚历士多德的观点,还有他们自身的切身体会,经院哲学家们普遍相信:内讧是威胁城市共和国自由的主要危险。
既然经院哲学家们把内讧视为共和国生存的最大威胁,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地消除这个危险呢?一些人的观点就是:「使全体人民成为统治者。」在这么一种体制下,所有的政府官员其实都是人民行使其权力的工具。他们可以代表人民行使主权,但最终的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自己手中。
这个观点其实不是空穴来风不切实际的。早在文艺复兴之前,随着生活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意大利的一些城市就施行过类似的制度。在这些城市里,管理工作交由每年一选的执政官来处理。而且为了保证执政官的公平执法,这个职位通常授予其他城市的某个公民。他在城市中的地位相当于一位领薪水的官员。在他离任时,必须要先核查帐目和政绩,然后才可以离开那座城市。当然,这种颠覆性的政府形式引起了皇帝和国王们的嫉恨,而自由空气下积累起的财富也让君主们的垂涎三尺。所以最后这些自由城市在内乱和外敌的夹攻下相继沦陷。
经院哲学家们根据历史经验认为,要消除党争,就必须使人民成为主权者,以便能有效地约束政府官员们的非法行为。这些 14 世纪的经院哲学家清楚地论证了:人民才是主权的所有者,他们可以将主权委托给其他人行使,但永远不会转让。而任何一个合法统治者的地位都仅仅相当于由人民授权并可以随时撤换的官员。这个反映了古希腊和意大利城邦政治的观点对于 16 世纪之后的立宪主义思潮起到了启发作用。所以法国那些胡格诺教派所要做的工作,仅仅是把这一原本应用于共和国的理论拿来应用于专制王国。
胡格诺教派在吸收了这个带有人文主义色彩的人民主权论后,把它与基督教的创世说结合起来。强调人最本初的状态是自由。它先于任何政治王国而存在。如果否定了神最初赐予的自由,那么实际上是说人民是由统治者创造出来的,这无疑是荒谬的。
既然人最初的状态是自由,那么人为什么要建立政府,听从一些人的指挥呢?胡格诺教派的解释是:为了民众的安全和福祉。由此而得出的结论就是:正是由于民众且为了民众的福祉,统治者才能行使权力。所以「他们绝不能如同他们往日那样说什么他们手执宝剑乃是神所命的,除非他们也说正是民众首先将宝剑置于他们手中。」
既然人民的福祉是建立国家的终极原因,那么它必然来自于全体人民的自由同意。也就是说,国家是人民契约的产物。这就是我们大家现在比较熟悉的社会契约论。
到了这一步,胡格诺教派在许多方面实现了理论突破。首先,加尔文的神学是建立在原罪论基础上的,而胡格诺教派则把其政治理论建立在对原初自由的确认基础上。其次,第一代加尔文主义的圣约学说强调的是全体信徒与上帝立约,这个观点虽然可以证明人民反抗的正当性,但宗派色彩太浓,而且没有办法为常规政治的稳定运作提供依据。而胡格诺教派的契约论却是统治者与人民立约。这使得统治者与人民的互动可以在一个法律框架内有效进行。第三,第一代加尔文主义者关注的是上帝的荣耀;而胡格诺教派则把人民的福祉视为政府存在的目的。所以胡格诺教派的政治理论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但也隐含着无神论的因子。天主教是败坏了神的荣耀,而胡格诺派的加尔文主义则是在理论思辨过程中将神赶下宝座。
当 17 世纪洛克写作他的《政府论》时,他所陈述的观点完全没有偏离 16 世纪加尔文主义者所阐释的政治原则。和 16 世纪的胡格诺教徒一样,洛克同样认为:「人民的福利是最高的法律。」他同样声称人民随时有撤回对政府的支持、另组新政府的权利。
到了 18 世纪,当美国的革命者们撰写他们的革命宣言时,其中最重要的段落是由 16 世纪的加尔文主义者贡献的: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被造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是经被统治者同意授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予以更换或废除,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
通过对 15 世纪加尔文主义政治理论的梳理,我们可以更清楚理解这一旨在彰显上帝荣耀和维护上帝主权的神学体系是如何在与现实生活碰撞过程中,通过吸收消化其他思想,而使自己逐渐成为一种体系严密、影响深远的现代政治基础的。近代西方以肯定人民革命权为基本特征的政治理论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阶段,它建立在加尔文主义的基础之上,同时为了因应具体的时代需求,融合了其他相关的政治理论,最终使政府由一个凌驾于人民之上的强权转变成在理论上必须对人民负责的公仆。当然,任何以人为神的政府都存在着败坏的趋势。西方民主政治的衰败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没有神的国度就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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